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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30号片区B幢1单元1层10号
(现棠香街道龙岗东路364号附21号)门市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30号片区B幢1单元1层10号(现棠香街道龙岗东路364号附21号)门市,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36.27㎡,《房地产权证》证号:210房地证2006字第02003105号,商业、划拨。拍卖保留价:22.09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大足支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6、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大足支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3780301
大足支所地址:重庆市大足区国土局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438655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 67673497
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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